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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最多籤幾年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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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可能知道,剛開始一個員工與與公司的簽訂合同是三年,那麼他也想了解關於勞動期限的其他問題,那麼勞動合同最多籤幾年期限是多久?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來看,第一次籤三年,第二次五年第三次就是十年。具體的事項我看下面的文章。

勞動合同最多籤幾年期限是多久?

我們國家勞動法規定,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為期三年其次是五年十年。

一、勞動合同一般籤幾年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勞動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為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約定明確的期限。在實踐中,確實有一些職工在工作中表現消極,經常違反企業規章和勞動紀律但情節又夠不上勞動法規定的解除勞動關係情形,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要解除勞動關係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不解除勞動關係又給企業造成損失。在另外一些情況下(如職工不勝任工作),企業雖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企業並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國有企業除外)。因此,如果約定明確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宜太長),企業就有相當的主動權,可以避免承擔因辭退引發的賠償責任。

三、勞動合同的條款有哪些

1.勞動合同應儘量詳細地約定雙方的義務。約定雙方義務的益處既在於保證雙方按照合同嚴格履行職責,防止出現違約情況;也在於一方違約時,能夠有明確的處罰依據。對於企業來講,在勞動合同中,應明確職工的工作崗位及其具體職責,並明確對於該崗位工作的具體要求。這樣,員工有違反職責的行為,就有明確的處理依據。

2.勞動合同最好約定明確可行的違約責任和罰則。約定違約責任和罰責,既可以起到警戒作用,更能夠成為日後作出相應處理的有力依據,上了法庭也不需要在違約責任問題上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為保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對於違約責任,主要是指違約賠償責任,可以由企業與職工雙方商定各種違約情形下具體的賠償數額;對於職工違紀的處罰方式,可以是警告、記過、扣工資、開除等。對於職工的違紀處罰,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不可能太詳細,可引用企業規章的規定。

3.最好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旦出現某些事由,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不再受勞動合同約束;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勞動者發生某些行為,企業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但應注意,不能把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也約定在勞動合同中並規定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的好處在於:一旦有約定情形出現,企業就可以不再履行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比如某公司約定:職工當月無故曠工2天,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支付補償金。如果按照法律規定,職工曠工2天,顯然不太可能被認為是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如果沒有上述約定,企業以此解除勞動合同很可能被判賠償。

在看過本篇文章的內容之後,我們讀者也能瞭解了關於勞動合同應該要怎麼籤,這個時候,小編也要提醒讀者,在籤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本篇文章只是講述了勞動合同最多籤幾年期限是多久,如果讀者還想了解其他關於勞動合同的方面,請隨時訪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