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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了三次可以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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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簽了三次可以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簽了三次可以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嗎?

籤三次合同之後,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連續與勞動者簽訂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等於終身合同。用人單位有合法理由的情況下,依然可以解除雙方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簽了三次勞動合同,期滿可以離職嗎?

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不願續簽勞動合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行。

1、合同到期後可以立即走人。

2、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

3、這是用人單位自己在勞動合同的管理上沒有到位,用人單位自己有責任提前徵詢勞動者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現在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合同已經自然終止,已經不屬於該單位的人,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行。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違法,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維權。

三、如何確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如下: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次,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體情形如下: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無固定期限合同一但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係,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除非雙方協商一致,當事人一方並不能隨意的要求訂立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簽了三次之後,可以繼續和單位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員工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直接走人,若是單位不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進行申訴維權。勞動合同到期,屬於自然終止勞動合同,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