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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嗎?

勞動合同 閱讀(2.26W)

一、如果沒有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嗎?

如果沒有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嗎?

首先,要弄清楚,工作的單位是否具有獨立法人的資格。如果工作的單位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就像包工頭那樣的沒有工商登記的所謂的單位,那就不能叫工傷,只能去法院打民事官司了。

所工作的單位是否承認勞動關係:

(1)有投醫療保險的,單位應該會去給做工傷認定和鑑定。

(2)沒有醫療保險,單位就有可能不去給認定和鑑定,這時候要拿到單位蓋公章的有力證據自己去做認定和鑑定。如果單位承認勞動關係,那麼單位就應當給出具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果單位不承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這種情況單位肯定沒有給投保,就要先去當地的勞動仲裁打確認勞動關係的官司!那就自己找證據證明了。

打完官司,單位就可以給做工傷認定和鑑定了,這樣根據結果就可以要求相關的賠償。

二、沒有籤勞動合同,受傷職工怎樣申請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第2項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因此,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工傷職工提交了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那麼勞動者個人就可以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雖然簽訂勞動合同是最直接證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但不能否認其他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本文三所述的證明材料)。

1、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該在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30天內提出,勞動者在1年內提出。

2、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提交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和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3、人社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

4、人社局在60天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5、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提起行政複議。

勞動者首先判斷自己的情況是否屬於工傷,然後再到人社局申請工傷和提交相關材料,認定為工傷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賠償。

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經過人社局認定為工傷後,工傷職工是有工傷保險待遇賠償的。

三、工傷保險待遇賠償由哪裡支付?

1、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那麼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因遭遇工傷產生的工傷保險待遇賠償。

2、如果用人單位替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那麼由工傷保險基金進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3、勞動者因工緻殘後,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補助金。(傷殘等級不同,賠償標準也不一樣)

4、勞動者因工死亡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現實生活中,勞動者也知道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單位就是不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這種不籤勞動合同的行為是違法的,如果我們作為勞動者的話,在工作過程中遇到了工傷的情形,都是可以請求用人單位賠償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