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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法辭退未籤勞動合同員工?

勞動合同 閱讀(1.38W)

一、如何合法辭退未籤勞動合同員工?

如何合法辭退未籤勞動合同員工?

可以通過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方式來合法辭退未籤勞動合同員工,辭退合法的,勞動者具有法定過錯的沒有補償;沒有法定過錯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合同的支付賠償金。用工滿一個月未籤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二倍工資。

(一)、辭退補償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合同。勞動者嚴重違法違紀,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沒有補償。其中,因為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主動提出與員工協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的,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

用人單位辭退職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二倍支付賠償金。

(二)、未籤合同二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未籤合同用工滿一個月不滿一年的,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籤合同用工滿一年的,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補辦手續,並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個月。勞動者主張二倍工資,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籤勞動合同員工怎麼維權?

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時老闆又不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和老闆協商解決;

2、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回工資。該程式是專門為了解決勞資糾紛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費用;

3、對仲裁結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訴;

4、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在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屬於應用單位方面過錯,所以勞動者可以主張雙倍的工資賠償。但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勞動者也存在著一些違法違紀的現象,用單位也是可以辭退勞動者的,但是和之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並不會相互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