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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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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怎麼處理

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怎麼處理

第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第二、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

第三、首先要求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第四、住院治療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都應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的單位按月支付。

第五、在治療完全結束後,做勞動能力傷殘鑑定,並按傷殘鑑定結論提出傷殘賠償。

第六、如單位不給予合理的賠償,可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工傷賠償能否與醫保並用

工傷賠償和醫療保險不能同時用。

1、發生工傷的,需要先到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根據工傷認定的結果要求單位按照工傷條例賠償損失。

2、如果工傷保險中醫療費用已經全額賠付了,並且醫療費用的收據已經收走了,那就不能再報了。否則可以用影印件補報差額。

3、工傷賠償和醫療保險是個不同的範疇,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專案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

4、工傷賠償和醫療保險不能同時使用。否則違反醫保辦法報銷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基本醫療保障基金支出,處以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沒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需要由單位支付所有的工傷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那麼就需要進行支付雙倍工資作為賠償。同時沒有根據規定為勞動者購買社保的,那麼出現工傷時由單位自行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