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我沒簽勞動合同 | 可以隨時走人嗎

勞動合同 閱讀(2.79W)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可以隨時提出辭職,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後應當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否則屬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結合實際情況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我沒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走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