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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自離扣多少錢?

勞動合同 閱讀(2.95W)

一、簽訂勞動合同自離扣多少錢?

簽訂勞動合同自離扣多少錢?

勞動者自動離職,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是違法的,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對於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哪些情況下員工可以自行離職?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三、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是什麼?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在勞動合同未到期之前,員工有解除合同的權利,如果其自行離職,沒有造成損失的,單位應當足額支付工資不得剋扣。或者員工履行了通知義務,單位到期沒有批准的,員工也可以自行離職。當然,如果合同中存在競業限制約定,員工因為自離需要承擔一定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