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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87條具體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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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法第87條具體內容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87條具體內容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兩種:

一)、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在法律明確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包括以下情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為了保障處於特定情形下勞動者的權益,本法規定用人單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應當按照本條的規 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遵守法定的程式《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 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有什麼?

《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合法原則,所謂合法,就是勞動合同的形式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首先,勞動合同的形式要合法。比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勞動合同需要以書面形式訂立,這是《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頭合同,當雙方發生爭議,用人單位要承擔不簽訂書面合同的法律後果;其次是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合法。

2.公平原則,所謂公平,是指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雙方公正、合理地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公平是法律的價值選擇之一,也是社會公德的體現。

3.平等自願原則,這個原則包含兩個方面,一方面平等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沒有高低、從屬之分,不存在命令與服從、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另一方面自願原則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真實意志,是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另一方。根據自願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強迫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87條介紹了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義務。合法原則,公平原則,平等自願原則是《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原則。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式,勞動合同的內容要符合法律要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沒有高低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