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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97條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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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法第97條的內容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97條的內容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97條的內容是:一般在本法實施前所建立的勞動關係,在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時候,那麼就需要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合同;而對於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的,那麼就需要繼續的履行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怎麼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對於員工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等相關事項有著明確的規定,其中明確規定一旦勞動關係確立之後必須要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關係,如果沒有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向企業要求兩倍的工資作為賠償,或企業及時與員工補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