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員工勞動合同到期能申請工傷嗎?

勞動合同 閱讀(1.91W)

一、員工勞動合同到期能申請工傷嗎?

員工勞動合同到期能申請工傷嗎?

勞動合同到期屆滿時,職工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將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期滿為止。但經鑑定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在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公司能否跟傷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後的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得根據員工的傷殘等級,以及所屬的統籌地區確定。1-4級單位是不能和傷者解除勞動關係的;5-6級的話,只能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7-10級則是在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時候,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解除。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工傷怎麼賠償?

臨時工與正式合同工都享有同等的權力,索賠方法如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賠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勞動合同到期之時,員工受傷可以申請工傷鑑定,並且在此期間用人單位不能解除跟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臨時工工傷和正式工工傷的賠償是一樣的,根據司法機構鑑定的不同傷殘等級,獲得不同的賠償,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誤工費,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護理費,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伙食補助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