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試用期辭退員工是否違法?

勞動合同 閱讀(6.71K)

勞動合同試用期辭退員工是否違法?

一、勞動合同試用期辭退員工是否違法?

勞動合同試用期辭退員工只要符合條件就不違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該條,將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與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等嚴重行為並列,表明法律對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試用期這一磨合期內,對雙方的約束不如正常的勞動合同履行期,在磨合期內,對於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之解除勞動合同,從而避免在合同正常履行期內才發現該勞動者不適應本企業;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工資、工作環境等條件不滿意的勞動者,同樣有優於進入正常勞動合同履行期的條件即可以提前3天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從而可使勞動者提前從不滿意的環境中解脫出來,可以說,試用期對雙方瞭解對方都有益處,並非是一個用人單位使用廉價勞動力的場所,也並非勞動者惡意規避法律尋求利益的好期間。試用期的規定對雙方是公平合理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何辭退該員工?

1、溝通

溝通屬於最溫和的辭退方式,在實際操作中應用率最高的一種方式。大部分員工在跟領導及人資面談後,都會選擇主動離開。

當然,本案例中的員工處於不願意溝通的步奏,所以溝通法不適用於該員工,PASS。

2、簡單粗暴型

直接辭退,給予補償金和賠償金。不用跟他廢話,直接辦理辭退手續,對於這種不好溝通的員工,在其他工作崗位上也不會做得很好的,最起碼管理起來比較難。

辭退的補償金和賠償金就是上文分析的一個月工資。

3、其它方式

例如:其它同事都不理會他,領導要求嚴格,經常批評他,利用嚴格的制度等等。

公司和所聘用的員工協商好先工作一段時間檢視一下具體的能力,如果符合要求的員工自然就會順利接到正式的工作任務而獲得相應的工資收入,但是試用期本身也是勞動法所允許的,如果單位認為員工沒有能力而辭退也是法律賦予他們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