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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4000萬判刑是怎麼樣的

偷稅漏稅 閱讀(8.96K)

一、偷稅漏稅4000萬判刑是怎麼樣的

偷稅漏稅4000萬判刑是怎麼樣的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犯罪構成

在犯罪構成要件上,偷稅罪具有以下特徵:

1、犯罪客體是國家稅收的徵管秩序。

2、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採用刑法列舉的偷稅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進行犯罪的行為,這是偷稅罪與其他各罪的顯著區別之所在。

3、一般情況下,本類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才能構成(稅務人員作為此類犯罪的共犯除外)。另外由於稅收徵管物件的特殊性,偷稅罪在較多情況下具有典型的單位犯罪的特徵。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三、構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稅收管理制度是國家各種稅收和稅款徵收辦法的總稱,包括徵收物件、稅率、納稅期限、徵收管理體制等內容,任何應稅產品不納稅,不按規定的稅率、納稅期限納稅以及違反稅收管理體制等行為,都是對我國稅收管理制度的侵犯。如果行為人的行為並沒有侵犯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而是侵犯了諸如國家外貿管理制度或者金融、外匯管理制度,則不構成本罪。例如,走私活動的犯罪行為,必然具有偷逃國家關稅的性質,但是國家的進出口關稅是由海關監管、徵收的,因而它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的對外貿易管理制度,而不是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所以只能定為走私罪而不能定為偷稅罪,更不能以走私罪和偷稅罪實行數罪併罰。

具有行為能力的公民都應該繳納一定的稅收,國家徵收稅收是為了用於建設更加美好的社會。但是生活中往往發生偷稅漏稅的事件,其違反法律的規章制度。根據其偷稅漏稅的金額情況,給予的處罰判決也就存在一定的差異,主要目的在於讓人們意識到自身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