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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 | 如何用訴訟方式索要賠償?

勞動合同 閱讀(8.95K)

一、確定侵權型別

未籤勞動合同 如何用訴訟方式索要賠償?

確定是什麼型別的侵權,侵權造成的損害有哪些。

 二、收集證據

(一)一般舉證範圍

(1)勞動關係的證明;如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僱傭關係的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關證明或者當事人其他協議等證明材料。

(2)公民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二)因涉及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而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範圍: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的決定通知等;涉及培訓費的,用工單位必須提供支付培訓費的具體依據及必須服務期限等。

(三)追索勞動報酬的舉證內容

提供勞動起止日期,所欠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等有關證據。

(四)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範國:

(1)企業交納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證據等;

(2)職工的工資獎金情況;

(3)職工傷勢鑑定及醫療費單據等。

三、找準管轄法院

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準備材料

(1)起訴書;

(2)原告的身份證影印件,如果原告是企業的話,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的影印件,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業的話,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張被告的工商登記資訊,確定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規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蓋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記資訊,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網上查詢的書面資訊,可以上當地的工商局紅盾網查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詢問一下;

(4)證據目錄,影印件。

 五、審判

(一)一審

1.起訴和受理。

2.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後,進行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3.審理前的準備。正式審理之前人民法院還要做—些準備工作,比如向被告發送起訴狀副本,組成合議庭,開展調查或委託調查,通知當事人參加訴訟等。

4.開庭審理。法庭調查時,按當事人陳述、證人作證、出示證言書證等證據、宣讀鑑定結論和勘驗筆錄的順序進行。進入法庭辯論後,先由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然後由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再由各方相互辯論。辯論之後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5.依法做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二)二審

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可依法提起二審程式。但須在一審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稱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上訴狀應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交,並按對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二審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為終審判決。

(三)審判監督

當事人也可以申請再審,但須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兩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