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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和單位怎麼網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閱讀(3.12W)

一、員工和單位怎麼網籤勞動合同?

員工和單位怎麼網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簽訂書面的,不存在網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張和要求,雙方共同協商,都同意合同條款的,簽字蓋章後,勞動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於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二、勞動合同什麼時候簽訂?

勞動者在開始上班之後或者發生勞務派遣關係的時候就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及時的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務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當事人可就以下爭議提請勞動仲裁: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及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獎金、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包括因執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發生的爭議;其他勞動爭議。只需要滿足以上仲裁的範圍即可。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只能書面簽訂,不能通過網籤。用人單位和員工的勞動合同可以在建立勞動關係之前簽訂,也可以在建立勞動關係之後簽訂,如果選擇在建立勞動關係之後,簽訂有一定的時間限制,不能超過一個月,否則,員工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