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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3年沒簽勞動合同賠償嗎?

勞動合同 閱讀(2.02W)

一、入職3年沒簽勞動合同賠償嗎?

入職3年沒簽勞動合同賠償嗎?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規定,屬於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二、沒簽合同被辭退有補償嗎?

有,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1、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因此,要是用人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話,則勞動者可以要求相應的經濟補償金。但如果是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話,則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不過,由於此時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可以從這方面追究單位的責任。

入職三年沒簽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被與單位辭退,也是有補償的。只要單位和員工建立了勞動關係,不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都需要支付相應的補償金。如果是員工存在重大過失而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那麼不需要支付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