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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勞動關係 閱讀(2.17W)

當月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徵點)-專項扣除(社保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當月應納稅額=當年累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累計已納稅額。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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