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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工作不滿5年按辭退走還可以報考嗎

勞動關係 閱讀(2W)

一、公務員工作不滿5年按辭退走還可以報考嗎

公務員工作不滿5年按辭退走還可以報考嗎

按照招考公告: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單位如果同意辭職,才可以報考,單位如果不同意辭職,如果自動離職則按照《公務員法》屬於單位辭退,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試用期內可以辭職,但按照國家人力資源與保障部規定,試用期內辭職的公務員3年內不得報考公職。

二、公務員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關於規範公務員辭去公職後從業行為的意見》相關規定

1、本意見所規範的公務員辭去公職後從業行為,是指公務員根據本人意願提出辭去公職,經批准依法解除公務員身份,到國有企事業以外的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2、各級機關中原系領導班子成員的公務員以及其他擔任縣處級以上職務的公務員,辭去公職後3年內,不得接受原任職務管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中介機構或其他營利性組織的聘任,個人不得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其他公務員辭去公職後2年內,不得接受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中介機構或其他營利性組織的聘任,個人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原任職務”或“原工作業務”,一般應包括辭去公職前3年內擔任過的職務或從事過的工作業務。

3、公務員辭去公職後從業行為是否違反上述規定,由其原單位認定。省級以上具有行政、行業監管、執法監督等職能的機關,應當結合實際,逐步建立公務員辭去公職後從業行為限制清單。

4、公務員申請辭去公職時應當如實報告從業去向,簽署承諾書,對遵守從業限制規定、保守祕密和工作祕密,以及在從業限制期限內主動報告從業變動情況等作出承諾。

5、公務員所在單位或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在批准其辭去公職前要與本人談話,瞭解其從業意向,提醒嚴格遵守從業限制規定,告知違規從業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對不符合從業限制規定的,要勸其調整從業意向;經勸說仍不調整的,不予批准其辭去公職申請。

公務員在辦理辭職時,應積極的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相關的的公務員違法事實,應由原單位進行鑑定。在辭退後還應積極的保守機密和政府規定,一旦洩露給國家損失造成影響的,我國的司法部門還將追究這類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