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關係>

未簽訂勞動合同代表勞動關係就不成立嗎

勞動關係 閱讀(2.44W)
未簽訂勞動合同代表勞動關係就不成立嗎
律師解析:簽訂勞動合同,並不代表勞動關係就不成立。如果公司與勞動者具備建立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且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該勞動者;勞動者也根據公司的安排管理,從事有報酬的勞動,對公司的業務作出貢獻的,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成立。法律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