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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係協議落款時間寫多少才有效

勞動關係 閱讀(7.15K)

解除勞動關係協議落款時間寫多少才有效

一、解除勞動關係協議落款時間寫多少才有效

如果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寫明解除合同的時間,落款時間有誤不影響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生效時間。為避免引起爭議解除勞動合同落款日期,用人單位應該重新開具正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落款時間是寫在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之前30天的,那麼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有效。

二、建立勞動關係的條件是什麼

首先,勞動關係的建立與雙方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無關,只要用人單位開始用工,則雙方的勞動關係成立。無論雙方是在之前還是之後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的建立只能是開始用工之日。

其次,簽訂了勞動合同,不一定證明雙方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勞動合同的簽訂只是對雙方勞動關係建立期間的權利義務進行書面約定,最終合同是通過雙方來履行的,如果一方為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造成的結果就是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最後,建立勞動關係的建立是雙方對勞動合同(包括事實勞動合同)的履行。

三、怎麼區分勞動、勞務關係

1、兩者產生的依據不同。勞動關係是基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要素的結合而產生的關係;勞務關係產生的依據是雙方的約定。

2、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關係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關係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範調整。

3、主體資格不同。

勞動關係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關係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時都是法人或組織;勞務關係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4、主體性質及其關係不同。

勞動關係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著財產關係即經濟關係,還存在著人身關係,即行政隸屬關係。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

解除勞動關係是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在繼續續約所出現的事件。關於解除勞動關係協議的相關內容我國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以上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大家前來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