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況下,勞動者在還未入職前就會與用人單位就在工作期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達成一致後,擬定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一入職就籤合同就會方便許多,但若勞動合同中的內容各事項不是雙方協商確定的,則勞動在簽訂合同前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首先熟悉國家勞動法規定,熟悉勞動法的職員能很輕鬆的看出公司簽訂合同的漏洞,更容易保護自身權益。
2、國家規定:
簽訂1年合同的 ,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簽訂3年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
有的企業簽訂1年的合同,但是試用期也是3個月,明顯是不合法的。
3、試用期工資、轉正後的工資應該在合同中寫明。一般來說:試用期間工資為轉正工資的80%,試用期間不得按照公司意願決定入職人員工資。
有的公司為偷稅,每個人的工資都寫成基本工資(即所在城市的最低標準),這樣是違法的,一旦產生合同糾紛,那麼賠率是按照的合同上寫明的基本工資來計算,不利於保護員工自身利益。
4、合同上應該寫明每個月何時發放工資,企業不能拖欠、拖延職工工資的發放。
5、五險一金的購買比率,每個月扣多少錢;有的合同上很隱晦,不會直接寫出來,買的標準就按照最低標準來購買,這個應該要提前諮詢公司,以免後期購買出現問題職員自己吃虧。
6、上班時間規定:
比如說早上幾點上班-中午幾點下班;
下午上班時間-下午下班時間。
一般企業規定的上班時間都是8個小時。
7、加班福利:加班工資如何計算,是否有車補、餐補等。
有的合同中不會寫明具體支付多少,一般都是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比如說週末加班換調休,晚上加班算餐補、車補,或者晚上加班累計時間也可調休等。
8、勞動法年假規定:
10年以下工作經歷,年假5天;
10年以上工作經歷:年假15天。
一般企業都會按照這個執行,少數企業會無視勞動法,按照員工到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來計算年假,這種是完全違法的。
9、婚假規定:正常婚假,晚婚婚假要增加多少天;
產假規定:正常產假,晚育產假要增加多少天;
病假規定:請病假怎麼扣工資;
婦女權益:3.8要放3.8婦女節多少時間,每個月例假有何規定(大公司會給予一天特殊假)
若在簽訂合同時發現有疑問的地方,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疑問。在合同中,需要詳細記載員工的薪資、假期待遇、加班工資如何計算等等。若規定試用期的,還需注意試用期的時限是否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