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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公司倒閉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勞動關係 閱讀(1.24W)

倒閉的公司辭退員工,應該根據勞動法給予員工勞動賠償金。在公司宣告破產後,緊接著就是進行破產清算程式,在清算結束後公司也就消滅了法人資格。此時公司既然都不復存在了,那麼與員工的勞動關係自然也就要解除。在公司破產之後員工會有多少賠償呢?

勞動法公司倒閉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公司破產,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就應該支付十個月補償金。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三)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倒閉後,企業員工不僅可以獲得自己應得的報酬,還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的標準是按照工作年限來計算的。工作了一年就是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工作了十年就是十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起訴等手段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