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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計稅依據是什麼

勞動關係 閱讀(1.58W)

一、代通知金計稅依據是什麼?

代通知金計稅依據是什麼

代通知金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對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

二、代通知金爭議申請仲裁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2、身份證影印件;

3、被訴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或企業工商註冊登記資訊資料;

4、證據材料影印件;

5、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說明;

三、請律師處理代通知金爭議的律師委託書怎麼寫?

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託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現委託_______在本人與_______一案中,作為本人蔘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委託許可權如下:_______。

委託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被委託人: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代通知金爭議的律師費是多少?

代通知金爭議的律師費和以下因素有關: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四)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六)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七)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總的來說,解除勞動合同時,從用人單位獲取的代通知金或者是其他的補償金,都要按照工資收入交納個稅。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代通知金標準,正常情況下是按照職工上個月的工資支付的,有特殊情況的,有些省份也規定,可以按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付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