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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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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單位辭退員工,要支付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被單位辭退怎麼維權?

公司辭退違法的或者沒有足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1、協商。

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達成新的協議或者有過錯的一方改正錯誤,消除爭議。

2、調解。

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者可以向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調解申請,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

3、仲裁。

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式。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勞動爭議範圍包括: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等。

4、訴訟。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需注意,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綜上所述,有些單位未和員工協商就將其辭退,這樣會產生賠償問題,一般辭退的經濟補償標準是按照員工入職年限,一年折算一個月工資,就按照員工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計算。當然,員工被單位非法辭退,應當主張雙倍的賠償,入職一年補償兩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