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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無過錯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勞動關係 閱讀(2.04W)

一、辭退無過錯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辭退無過錯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在勞動者無任何過錯的情況下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支付給勞動者雙倍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支付兩個月)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哪些情況下辭退員工需要補償?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綜上所述,員工沒有過錯卻被公司辭退的,除了拿到工資外,還可以享受經濟補償,賠償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雙倍,如員工入職五年,可以拿到十個月的工資,在確定工資基數的時候,用員工過去一年的平均月工資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