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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哺乳期多久能辭退?

勞動關係 閱讀(3.17W)

一、產後哺乳期多久能辭退?

產後哺乳期多久能辭退?

不能辭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勞動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關係: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而且,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並非上述情形,用人單位辭退哺乳期女職工,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等。

綜上,女職工在哺乳期內,原則上是不允許用人單位辭退。不過若是女職工有一些嚴重違紀犯罪行為的話,那單位也是可以解除與之的勞動合同,將其辭退。所以哺乳期內辭退女職工也是有可能的。

二、女職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嗎

哺乳期員工是受勞動法律重點保護的群體,企業不僅有解僱保護的限制,也要在工作條件和工作環境方面作出特殊安排。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護法》第25條規定:“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和勞動。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而且依據法律的規定,她們享受每天一個小時哺乳假的權利。

用人單位若安排哺乳期內女員工出差,將直接導致她們與孩子的分離,而這種分離將導致女員工無法享受哺乳假,這與勞動法律是相沖突的。因此,若哺乳期內女員工不同意的,公司不能單方面硬性安排女員工出差。但是,由於女員工三期的時間比較長,生理的特點可能導致其不能繼續從事原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崗位,在這樣的條件下,公司可以根據女員工的技能安排其從事新的工作。但是,從保護女員工的角度出發,不能降低原來的工資待遇。

對於產後哺乳期的職工,由於需要照顧子女,可以會影響工作的情況,但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定給予一定的產假,併發放工資待遇,如果解除哺乳期職工的勞動合同,那麼顯然是構成了違法行為,職工可以提出勞動仲裁或者起訴來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