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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員的情形包括了哪幾種

勞動關係 閱讀(3.29W)

公司裁員的情形包括了哪幾種

一、公司裁員的情形包括了哪幾種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單位裁員要進行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由此可見,經濟性裁員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裁員也不會是隨自己的心情想裁員就可以裁員,如果在不滿足規定的條件下進行裁員的話,就是違法行為,自然此時公司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在裁員的時候,對於哪一些員工可以被裁減,也必須要按照法律來操作。並不是跟哪個員工關係好就可以不用被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