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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原單位社保補繳會同意嗎?

勞動保障 閱讀(1.07W)

辭職後原單位社保補繳會同意嗎?

繳納了社保的主體,在失去工作之後,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規定,提出希望受領事業保險金的請求,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不少職員會忘記繳納,故而制定了補繳的規定。一些職員在辭職之後,會向單位提出補繳社保的請求,辭職後原單位社保補繳會同意嗎?

一、辭職後原單位社保補繳會同意嗎?

職工社保繳納依據的是勞動關係存在與否,勞動關係依然解除,不存在社保繳納的義務。7-9月份的社保是由於公司在社保賬戶申報的過程中造成的延遲現象,且由於政策性原因不能補繳,公司已盡到義務。如果員工仍然堅持給他補繳,可以讓他進行勞動仲裁,仲裁檔案如果裁定由公司補繳7-9月份的,那公司再按照相關要求操作即可。

二、單位補繳社保流程

1、先在五險合一軟體中做增員(先登記個人資訊,然後增員),然後報盤報表。

2、再在網上拿號,到社保中心做。

因單位原因造成參保人員當年一樓幾個月未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單位應為參保人員辦理當年補繳業務。

辦理時填報報表:

四險:《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彙總表》(表五)(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醫療保險補繳當年的需要填報以下報表: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表》(表十)(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繳費方式及經辦時間:

四險:繳費方式為銀行託收得為每月5日至12日

繳費方式為支票的為每月5日至15日

繳費方式為現金(每天下午三點前)和刷銀行卡的為每月5日至18日

醫療保險繳費方式:與當月月報一起通過銀行託收

辦理時間:5日至25日

單位需先登陸朝陽區社保中心收繳業務網上預約取號系統進行預約取號;

持打印出的預約號及材料和包庇哦到社保中心經辦大廳一層收繳部,排隊辦理;

辦理完結,持《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彙總表》(表5)元件上加蓋經辦人名章並返給單位兩份;

單位於當日持加蓋社保經辦人名章的一份《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彙總表》(表5)到社保中心近半大廳二層收繳臺進行繳費。

但是之前與單位有約定的,一般來說,社保的補繳請求一般是會被受理的。在繳納社保之後,職員就可以享有相應的權益,在離職之後,也可以請求領取失業保險金,在退休之後,也可以領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