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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哺乳假從什麼時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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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職工哺乳假從什麼時間算

女職工哺乳假從什麼時間算

哺乳假是除國家規定的產假以外的延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佈的《計劃生育條例》,對哺乳假的時間長短規定由各地視情況而定。

也就是說哺乳假一般是從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週歲為止。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 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二、法定哺乳期是多長時間?

法律規定的哺乳期是12個月,每天哺乳時間為兩次,每次除去來回路上的時間為半小時,來回路上的時間也算工作時間,不扣除工資。也可以兩次哺乳時間合併在一起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三)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有的人認為,按照正常流程是結婚之後再生育子女,那麼哺乳假也就只能由已婚女職工享有。但其實,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婦女都可以享受哺乳假。哺乳假是國家法律規定的用於保障母幼健康的一種假期,因此不管是婚生還是非婚生子女都可以享受這個假期。該假期的休假不以是否結婚為限。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婦未結婚為由剝奪產婦休哺乳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