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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資計算會計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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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資計算會計顧名思義是除了應上班時間額外工作所應該得的費用。那麼。加班工資計算會計怎麼算?概括來說,加班費用應不低於工資的150%-200%,並且,法定假日可達300%。那麼,加班工資計算會計具體怎麼算,下面本站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

加班工資計算會計怎麼算?

一、加班工資計算會計如何計算

會計中加班費是列入工資的。

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情況下應當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即加班費。

二、具體標準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

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佔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於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採取的一種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種情形下組織勞動者勞動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屬於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本條的規定,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應當視為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法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補發其為了完成超過合理數量的勞動定額而加班工作的工資報酬。在標準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和在休息日給勞動者安排工作加班費的計算是不同的,這兩種情況又與法定節假日給勞動者安排工作不同。可根據不同的情況計算出員工的工資。

職工工作時間是有一定的規定的,超過規定時間的工作時間,公司就理應付加班費。當然,加班費如何付還需要嚴格遵守計算方法進行計算髮放。如果公司不付加班費,那麼可根據勞務法合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