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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值班支付加班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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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者值班支付加班工資嗎?

勞動者值班支付加班工資嗎?

勞動者值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用,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判斷。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加班與值班主要有以下區別:

1、工作內容不同。

加班是勞動時間的延長,其主要內容是從事與勞動合同約定的本職工作或與本職工作有關的行為,也就是說勞動者仍在原來的工作崗位上,因為同一工作或相關工作而額外付出了一定勞動。而值班的內容一般與勞動者的本職工作沒有太大的關係,一般都是用人單位為了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等原因,安排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夜間、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從事的非本職工作的活動,如接聽電話、看門等。

2、工作強度不同。

加班一般是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由於工作量大或者時間緊迫,勞動者無法完成具體的生產或經營任務時,不得不通過額外延長勞動時間的方法,來彌補時間的不足,並完成原本無法在正常時間內完成的任務。所以加班一般都有一定的強度或緊迫性,勞動者一般也沒有時間休息。而值班則不同,值班的內容一般都不具有緊迫性,也沒有太大的強度,勞動者在值班的過程中,一般具有較多的時間休息。

3、法律後果不同。

加班按照法律規定,是要支付加班工資的,且要根據節假日、雙休日的不同,支付不同標準的加班工資。而值班是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資,一般值班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慣例等支付相應待遇,主要是指值班津貼,但這裡的值班津貼與需要按照原有工資一定倍數支付的加班工資有著本質的區別,且其額度一般也遠遠低於加班工資。

二、加班工資的支付方式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涉及到勞動者值班這個問題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用,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判斷,大多情況之下值班的話也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資的,並且是需要按照加班的時間來進行不同的判斷。如果是在平時加班的話,那麼是按照平時工資的150%來加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