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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加班費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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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加班費的情況有哪些

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工作,用人單位支付工資,這是合乎情理的,所以,若是單位要求其員工加班,也就應該支付加班費。那麼,在法律上,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加班費的情況到底有哪些呢?此外,加班費的訴訟時效是多長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闡述。

一、需要支付加班費的情況有哪些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即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因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不同而分為三個檔次:

1、平時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為工資的150%。

這裡的延長工作時間主要是指用人單位在正常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再進行勞動。這種情況下的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時,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為其正常工作時間標準工資的150%,即勞動者每延長工作時間一小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標準工資的一倍半支付給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這裡的休息日是指公休假日,即一般情況下的星期六和星期日;如果勞動者的休息日是輪休的,則以其輪休之日為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給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標準工資的200%,即勞動者每延長工作時間一小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標準工資的二倍支付給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補休時間應等同於加班時間,不能補休時,才可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這裡的法定休假日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即元旦、清明、中秋、端午、勞動節各1天、春節、國慶節各3天,共計11天。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給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標準工資的300%,即勞動者每延長工作時間一小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標準工資的三倍支付給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與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應當安排補休不同,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安排補休。

二、加班費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長假過後,如果您在追討加班費時被單位告知“慢慢解決”、“再商量一下”,那麼你要小心了,這很可能是單位的緩兵之計。因為工資爭議在申請仲裁時的有效期是60天,逾期將不受保護。據悉,在以往“長假”後被抽查的單位中,有三分之二未向員工足額支付假日期間加班費。針對這種情況,有關專家“支”出追討加班費三招。

如果單位拒不給付加班費,可向勞動監察大隊匿名舉報,其次可以集體投訴,最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勞動爭議的有效時間是60天,即從單位應該支付加班費的當日起60天內申請有效,過期不予保護。

綜上,是關於“需要支付加班費的情況有哪些”以及“加班費的訴訟時效是多長”的有關加班費的法律內容,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法律對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的明確規定,使得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明顯高於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這就迫使用人單位儘量減少加班加點,以減少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支付,降低生產成本,從而達到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提高勞動者勞動積極性的目的。當您遇到有關加班費的法律問題解決不了時,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