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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點的工資應該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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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點的工資應該怎麼算

加班加點其實也就是勞動者加班,延遲工作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只有被單位安排加班加點工作的,才能依法向單位索要加班工資。若是勞動者主動加班的話,則就沒有工資了。那實踐中,加班加點的工資應該怎麼算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應該怎麼算

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的標準是: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即正常工作日加點),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 300%的工資報酬。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關於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規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外安排加點的,支付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的工資;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分別支付不低於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200%、300%的工資。

二、加班加點爭議該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安排職工加班加點,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對企業在《勞動法》規定的延長工作時數內決定加班加點的,應要求勞動者服從單位的決定;對企業違反法律規定決定加班加點的,應要求企業撤銷該決定,職工也有權拒絕執行該決定。

需要先搞清楚勞動者是在什麼時間段加班的,平時下班之後,還是週末或者法定節假日,不同時間段加班的加班工資標準是不一樣的。並且由於各個勞動者的工資基數不同,也會造成最終計算出來的加班工資數額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