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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工地過年有加班嗎?

工資福利 閱讀(3.13W)

一、勞動者在工地過年有加班嗎?

勞動者在工地過年有加班嗎?

勞動者在工地過年將嚴格的按照法律規定的三倍工資標準發放加班費,我國《勞動法》規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平時加班,如工作日延長加班需要支付勞動者1.5倍工資,週末加班需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法定節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資。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加班工資計算方法是什麼

《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只能支付法律規定的加班工資報酬,不能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而且,這裡所指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是指在支付了正常工資之外另外支付的。

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在這11天里加班的職工應該享受日工資×3的節假日加薪。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有關加班費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加班時間所認定的加班工資情況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來進行合法的界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