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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老闆拖欠四千元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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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通過起訴或者仲裁的方法解決老闆拖欠工資的問題。拖欠工資全稱是無故拖欠工資,即單位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拖欠勞動工資一般情況下屬於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法院解決。

私人老闆拖欠四千元工資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