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因為疫情不給工資怎麼辦?
1、首先勞動者應先固定證據,收集好自己確實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證據,如工作記錄、打卡考勤記錄、公司通知等等
2、向勞動局和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解決
3、投訴未果的情況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二、疫情期間企業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勞動仲裁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申訴書,並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和證據清單。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交書面申訴書的,可以口頭申訴,並在書記員記錄的申訴書中籤字確認。申訴書中應當寫明以下事項:
1、爭議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具體可見勞動仲裁委制定的申訴書表格,依項填寫即可);
2、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具體填寫方式同上);
3、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4、所附證據名稱、證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證影印件。
(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時,還應附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或其他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材料,申請勞動仲裁要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2、身份證影印件;
3、用人單位作為申請人的應當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批准證書副本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
(三)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同意的其他公民參加仲裁活動,代為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接受法律文書、遞交證據及參加庭審,代為和解等。委託代理人的,申請人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授權委託書、委託人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四)集體勞動爭議職工當事人應提交推舉代表參加仲裁活動的授權委託書;
(五)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其法定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在職工投訴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之前,要先確認企業在疫情當中受到的影響,如果疫情的衝擊導致企業已經快瀕臨破產了,這種情況下職工就算是投訴了企業也解決不了實質性的問題,必須要確認企業是惡意拖欠工資的才能投訴或申請仲裁。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