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資福利>

曠工離職有工資嗎 | 具體怎麼算

工資福利 閱讀(6.99K)

一、曠工離職有工資嗎,具體怎麼計算?

曠工離職有工資嗎?具體怎麼算?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所以,勞動者當月工作了多少天,就必須發多少天的工資,曠工的時間不應扣發工資,如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最多隻能扣除當月工資的20%。

二、控制曠工的辦法有哪些

1、紀律處分。許多僱主對曠工者給予紀律處分。第一次故意曠工者將受到口頭警告,隨後的故意曠工將受到書面警告、暫時停職和最終解僱等處罰。

2、正面強化。正面強化措施包括給予符合出勤標準的僱員以現金、表彰、假期或其他等方式的獎勵。對出勤良好者予以某些表彰,給予缺勤少於特定天數的員工一定的獎勵,"買回"沒有用完的病假等,都是減少曠工的正面強化措施。

3、綜合方法。綜合方法就是一方面獎勵良好表現,另一方面懲罰不良表現,它是一種較為理想的方法。有些企業設計或採用了一種病假庫的方法,這種方法頗為有效。其做法是,企業為每個員工設定一個照付工資但有天數限制的病假庫。當庫存變空時,除非該僱員得了那些屬於長期性殘疾保險覆蓋範圍的重病,否則他就會因繼續缺勤而失去部分工資。另有一種被稱做"無過失"曠工政策的方法。根據這一政策,缺勤的原因無關緊要,但是僱員們必須管好自己總的缺勤時間。管理人員將不再確定哪些缺勤是可原諒的,哪些是不可原諒的。只要缺勤超出了正規限度,包括終止僱用在內的各種紀律措施就將生效。

當然不同的用人單位,對曠工採用的政策也各不相同,造成曠工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員工本身造成的,比如員工本身不遵守規則,隨心所欲,工作態度不端正等,另一方面用人單位也可能存在問題,比如管理的過於嚴格,讓員工感到過於壓抑,然後通過曠工來發洩或者報復等等,不管是哪種方式,員工曠工的工資必須按規定發放,否則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