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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和交通事故競合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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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和交通事故競合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工傷和交通事故競合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這時要特別注意,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2、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

二、交通事故與工傷競合的賠償怎麼賠?

可以共同賠償,交通事故與工傷競合首先按照交通事故的賠償方式來進行賠償,比如說對於醫療費用和誤工費用進行了墊付的話,那麼工傷的保險單位或者說企業就不需要再對這個部分進行墊付。因為畢竟交通事故發生之後,那麼是由責任人需要承擔這個部分的賠償責任的。

交通事故與工傷競合是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於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後應當予以償還。

三、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等級判斷賠償數額。

像是有些員工在上班的過程當中,為了完成用人單位交代的任務,開車出去工作的,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受到了傷害,符合法定標準的就可以享受到工傷待遇,不過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責任人也得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