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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交通事故競合誤工費的賠償依據是什麼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82W)

工傷交通事故競合誤工費的賠償依據是什麼

面對工傷事故的處理態度我們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應該是最後能夠獲得的賠償,因為有些工傷事故的整個維權過程不是那麼容易的。尤其是因為發生交通事故想要按照工傷來處理的這種狀況,當然,最後如果工傷認定機構出具的結論證明了確實是工傷的,在這種狀況下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工傷交通事故競合誤工費的賠償依據。

一、工傷交通事故競合誤工費的賠償依據是什麼?

在上下班途中,因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工傷的,在賠償的責任上屬於民事侵權賠償責任與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相競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覆》的規定,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不過就很多地區而言,未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賠償的先後順序,僅規定醫療費不得重複支付。

對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方責任導致職工遭到事故傷害、並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償的,同時又符合工傷或視同工傷認定情形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其工傷待遇應當區分待遇專案、支付途徑分別處理,原則是:

(1)屬於發生的醫療費、康復費、輔助器具配置更換費等費用專案的,只能按實際發生金額給付,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付的,不能重複給付;若其賠付金額低於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平的,屬參保職工的,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

(2)屬於住院伙食補助費、就醫交通住宿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和護理費專案,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付的,不能重複給付;若其賠付金額低於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平的,應當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

(3)屬於賠償性的待遇專案,只要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對賠償待遇專案沒有作出競合規定的,應依法按規定賠償相應的待遇專案。

二、骨折工傷停工留薪時間規定是多久?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三、誤工費證明

1、提供證明收入狀況的證據

(一)《收入證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單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資表和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內容包括受害人在單位的工作時間、職務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資。

(二)《收入狀況證明》

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收入狀況證明。

內容包括從事的行業、工作所在地、工作內容,並提供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

2、提供證明誤工時間的證據

(一)《病歷》或者《出院小結》。

正常情況下,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病歷或者出院小結。

內容包括即醫療機提出的建議休息時間、需要加強營養、需要專人護理的建議。

(二)《誤工證明》

所在的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誤工期司法鑑定書》

即關於誤工時間的司法鑑定文書。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也就是我們既能夠和交通事故當中的肇事者索賠誤工費,在確認工傷的狀況下公司必須要保留停工留薪待遇。這種相競合的狀況等同於職工到最後是能夠獲得雙重賠償的,但是大家要知道,最終能夠獲得雙重賠償的維權過程肯定要困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