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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的認定時效

工傷認定 閱讀(9.1K)
工傷的認定時效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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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的認定時效是多久

工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
職工的受傷程度需要相關部門來進行認定,那麼工傷的認定時效是多久呢?工傷的認定時效:
國家規定的傷殘鑑定時限為受理後60天作出傷殘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
因工負傷待遇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條件,即未經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勞動仲裁的時效為發生爭議後的60天內,可以在事發後的60天內,向單位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單位為其做工傷認定及傷殘鑑定;
也可以在拿到勞動保障局的工傷認定書後的60天內,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按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