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車上班的路上受傷算不算工傷?
開車上班的路上受傷不一定算工傷,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上下班途中”的規定進行了細化,《規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規定》第六條明確: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 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工傷認定的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不應該誤解了相關法律制度當中,對上下班途中發生的這種交通事故的相關規定,上班路上的意外傷害事故有很多種,有的時候開車過程中可能是車輛自燃了,即便員工對照過後認為屬於工傷,那沒有申請工傷認定之前也確定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