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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提出工傷認定時效一般是多久

工傷認定 閱讀(2.72W)

工會提出工傷認定時效一般是多久

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除了用人單位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外,受傷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也是有權提出認定申請的。但在具體的時效要求上面卻不太一樣,那其中工會提出工傷認定時效一般是多久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工會提出工傷認定時效一般是多久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書多長時間出來

60天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所以工傷認定書一般60天就可以出來。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式。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工傷保險條例》的第14、15條中具體列舉了職工認定為工傷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種的,都認定為工傷。

另外,《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職工因犯罪、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或者因醉酒導致傷亡的,或者自殘、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上文中有明確的規定,一般在用人單位沒有及時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時候,工會組織可以向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而此時時效是從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的一年,也就是說在這一年的時間內,工會組織都是可以依法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