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認定>

一般多久可以工傷認定書作出

工傷認定 閱讀(2W)

一般多久可以工傷認定書作出

在符合條件的情形,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需要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並且在一定時間內作出認定結果,不能耽誤對事故的處理。而此時往往會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和勞動者認定結果,那一般多久可以工傷認定書作出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多久可以工傷認定書作出

60天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所以工傷認定書一般60天就可以出來。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式。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工傷保險條例》的第14、15條中具體列舉了職工認定為工傷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種的,都認定為工傷。

另外,《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職工因犯罪、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或者因醉酒導致傷亡的,或者自殘、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二、工傷認定書的內容包括哪些

(一)用人單位全稱;

(二)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

(三)受傷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治時問或職業病名稱、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四)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或認定為不屬於工傷、不視同工傷的依據;

(五)認定結論;

(六)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的部門和期限;

(七)作出認定決定的時間。

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這樣您申請工傷認定之後也不用著急認定書的出具時間,只需耐心等待即可。但實踐中有的當事人會對工傷認定書中記載的認定結果不服,遇到這樣的情況,要知道接下來怎麼做才可以維護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