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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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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法律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如果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工傷職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依據上述規定,護理費賠償由用人單位或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且護理等級不同,支付標準也不同。

工傷職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

一、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間的生活護理費用,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費用。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那麼工傷職工應當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專案和標準予以支付。

如果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也應支付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