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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什麼時候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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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什麼時候賠付?

工傷認定什麼時候賠付?

按照工傷賠償的法定程式:

1、工傷認定: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勞動部門15日內稽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的上線計算是95天。

2、勞動能力鑑定: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才能做鑑定,一般要在6個月左右,6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共需240天。

3、工傷賠償:勞動部門稽核要一個月左右。

這樣算起來,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時間拿到工傷賠償。但是,如果在哪個程式上發生爭議,就難說了。發生爭議就可能要走訴訟程式,經過一審、二審,甚至一審、二審不止走一次。一個工傷案子耗時幾年的都有,二、三年的、六、七年的,十餘年的也有。

正常的工傷賠償三個程式都不需要花錢。需要仲裁,或者走訴訟程式,自己難以處理要請律師,要付律師費,但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最新工傷誤工費賠償標準,治療結束後按殘疾等級另行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治療終結後,影響勞動能力,可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要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或煤礦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一般工傷賠償需要等到工傷部門的認定之後才能進行賠付,再次期間要等候其進行稽核,稽核完了之後還要做出認定,認定之後要等待資金下發,一般是需要95天,然後再等待勞動鑑定書,一般需要1年左右才能拿到工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