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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嗎?

工傷賠償 閱讀(1.48W)

一、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嗎?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可以同時主張嗎?

侵權責任賠償與工傷能同時主張,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不過就很多地區而言,未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賠償的先後順序,僅規定醫療費不得重複支付。

二、工傷事故賠償專案有什麼?

1、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2、康復費

賠償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3、伙食補助費

(1)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於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4、交通食宿費

(1)關於醫生出診的交通費。

(2)關於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可以同時主張,醫療費,誤工費,康復費,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是員工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要支付的賠償專案。誤工費的按照員工的誤工時間,員工的工資確定的;醫療費是依據醫院出具的票據來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