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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腿脛腓骨骨折工傷賠償

工傷賠償 閱讀(9.33K)
小腿脛腓骨骨折工傷賠償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工傷幾級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5.10.2十級條款系列: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可能構成十級傷殘。 具體的勞動功能障礙等級,應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由該部門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鑑定結論。申請時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