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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工傷幾級傷殘?

工傷保險 閱讀(1.71W)

一、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工傷幾級傷殘?

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工傷幾級傷殘?

根據相關標準,脛腓骨骨折有內固定的,可定為九級傷殘,沒有內固定的,可定為十級傷殘。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鑑定結論。

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9-10級傷殘的,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工傷賠償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級工傷為9個月本人工資,10級工傷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幹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金額由工傷職工所在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可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二、工亡和因工外出下落不明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因工負傷的員工在要求單位或者是工傷保險基金賠償之前,是必須要進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單位是不得對因工負傷的員工進行辭退的,並且在員工的工傷鑑定期間,必須對員工進行停工留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員工的停工留薪時間是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