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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脛骨腓骨折多久做傷殘認定?

交通事故鑑定 閱讀(2.39W)

交通事故脛骨腓骨折多久做傷殘認定?

一、交通事故脛骨腓骨折多久做傷殘認定?

交通事故脛骨腓骨折可以在出院之後的一個月內做傷殘認定,傷殘鑑定通常有以下兩種委託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根據我們的辦案經驗,當事人自行委託評定的,對方有時不會認可,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評定。所以,當事人自行委託評定,要考慮對方能否接受。

2、申請人民法院委託評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訴時申請法院委託有資質機構對傷殘情況進行評定。對該評定結果,如無特殊情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請後一般先徵求雙方意見,如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選定評定機構的,則由該機構評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機構進行評定。這種情況下傷殘鑑定結論很難被推翻,如果對受害者一方不利,則會造成極大的損失。

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流程是什麼

1、由公安機關或者當事人等委託的具有鑑定資質的組織,必須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完成對事故的檢驗、對事故的鑑定、對事故的評估。當這些都做完之後,就是出具相應的報告,然後由出具報告的方面蓋章簽字產生效應。

2、有關部門應當在收到報告後的兩日之內將報告交給事故的當事人。如果在收到報告之後當事人對這個報告存有異議,可以在收到這些報告的三天之內可以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經過有關部門批准以後,再找另一個機構或者組織進行事故的鑑定。

3、如果是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報告存有異議,可以再收到報告的三天之內在相關部門進行反饋以及備案。

4、申請的重新鑑定的機會只有一次,這一次的時間和上一次的是一樣的。

5、評定書。這個一般就包括案件的詳情,住院的詳細資訊,以及誤工費的判定等,然後由評定人進行簽字之後生效。

6、如果在這個時間中,出現了多份報告那麼這些報告的出具人都有法定的資格你那麼就以這些報告中出具人級別最高,才行最高的出具人出具的報告當做這個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鑑定報告。因為這種出具人更具有權威性。

交通事故在發生之後,若是導致了受害者脛骨腓骨折,此時可以先到醫院就醫,在治癒或者是出院之後再做傷殘認定。傷殘認定機構一般會要求脛骨腓骨折者出具病歷等相關資料,一旦拿到了傷殘認定的結果,此時就可以向肇事主體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