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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機關工作人員工傷待遇有什麼?

工傷賠償 閱讀(7.25K)

一、大連市機關工作人員工傷待遇有什麼?

大連市機關工作人員工傷待遇有什麼?

工傷工資照發,報銷醫藥費,一般沒有獎金和績效獎勵。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是與職工的原待遇一致。職工因遭遇工傷而申請停工留薪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所在單位需要按月支付給工傷職工。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在大連認定工傷要多久?

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構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也有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可以先到勞動仲裁裁定勞動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屬於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拿裁定書1年內(可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勞動者在工傷期間工資待遇是不變的,工傷認定的期限是30天,出現事故後的30天內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如情況特殊,可以適當的延長,但是不能超過一年,工傷認定既可以由員工申請,也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請,還可以由工會組織進行申請。

事故沒有爭議的,員工認定工傷需要30天,由單位提交工傷認定的申請,填寫申請書,出具勞動合同和醫院的診斷證明,超過一個月,未進行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可以自己去提交申請書,認定工傷等級,在下向單位索要工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