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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工人受傷賠償規定是什麼

工傷賠償 閱讀(2.69W)

僱傭工人受傷賠償規定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僱傭工人受傷賠償規定是什麼

一、僱傭工人受傷賠償規定是什麼?

應該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僱傭關係和勞務關係的區別

1、概念不同

僱傭關係是指受僱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間內,接受僱用人的指揮與安排,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勞務,僱用人接受受僱人提供的勞務並依約給付報酬的權利義務關係。

勞務關係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事項進行等價交換過程中 形成的權利義務系。

2、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人身支配與服從管理關係不同

僱用關係中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雙方之間具有支配與服從的關係,僱用人必須為受僱人提供合理的勞動條件和安全保障,同時對其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受僱人則需聽從僱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勞務;

勞務關係中雙方只形成勞動力的支配與被支配關係,並不存在服從管理與被服從管理關係。

3、提供勞動和支付報酬的內容不同

僱傭關係中,僱工所付出的主要是勞動力,當然也包含一定的技術成果,但通常其技術含量比較低,其報酬成分也比較單一,僅僅包括勞動力的價值。僱主享有僱工勞動的一切成果,這種成果不是僱主付酬的直接物件。

勞務關係中勞動者只提供單純的體力勞動,沒有技術含量的成分,所獲報酬也僅 是勞動力的價值。

4、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

僱傭關係中,依現代民法原則,僱主對僱員的損害承擔無過錯責任,只要僱員在 進行受僱工作中因工傷事故而遭受損害,僱主就應賠償,而不存在免責事由。 勞務關係中,由於雙方當事人在損害的發生上均無過錯,故適用公平原則,即由受益人在受益範圍內對受損害方的經濟損失作適當補償。

總之,僱傭工人受傷的情況下享受到的待遇不是工傷待遇,因為雙方建立的這種關係,都不能稱之為勞務關係,僅僅是僱傭關係而已,僱傭關係的話就類似於小時工、保姆等這些。可是僱傭工人因工作受傷的,僱傭者和僱傭單位是一定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